《“漳州110”发展促进条例》正式实施 创新发展开启新篇章 “漳州110”是全国公安机关的一面旗帜,1990年8月1日,福建漳州正式开通“110报警台”,建立快速反应机制;12月5日,将“110报警台”改为“110报警服务台”,开创了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的先河,推动“110”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。1996年8月,公安部在漳州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“漳州110”先进经验,推动全国各地开通110报警服务台。1997年11月,国务院授予“漳州110”“人民的110”荣誉称号。2021年1月10日首个“中国人民警察节”之际,“漳州110”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“时代楷模”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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